盧志堅 袁丹 唐曉宇
  本報訊(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袁丹 唐曉宇)“對照圖表,哪個環節該乾什麼清清楚楚。”2014年12月17日,江蘇省無錫市檢察院公訴處檢察官吳剛打開電腦,登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。他手頭正在辦理的張某上訴案已近尾聲,需要向檢委會提交報告。根據“上訴案件流程樹形圖”,他迅速製作完成案件討論申請,輕點鼠標,歸檔入捲快速搞定。
  2014年,該院受理刑事上訴案件177件205人。針對案多人少、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應用不熟練等問題,該院制定了《刑事上訴案件辦理流程》(以下簡稱《流程》)及“上訴案件流程樹形圖”,並得到江蘇省檢察院的肯定。
  《流程》共23條,將刑事上訴案件辦理過程分為受理、分案、審查、出席法庭、判決裁定審查、歸檔等6個環節。而“上訴案件流程樹形圖”則使《流程》更直觀,樹形圖的主幹是上訴案件辦理的6個主要環節,枝幹是每個環節具體工作的細化。如“受理”分為兩個具體內容,“枝幹一”為“接收文書”,包括法院閱卷通知書、一審判決書、上訴狀,缺一不可;“枝幹二”為“受案分案”,包括內勤開具受案登記表,處長分案給承辦人,承辦人接收材料及卷宗。“主幹”再聯“枝幹”,誰來做、怎麼做、涉及文書、辦理期限,一目瞭然。
  流程理順了,辦案“流水線”周轉更快,效果更好,上訴人的權利也更有保障。2014年,該院辦理的上訴案件改判18件。
  “真沒想到我提出的上訴這麼快就有了結果。對檢察官的辦案效率,我心服口服。”因上訴而獲減刑的楊某說。2014年9月,她因組織領導傳銷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,罰金10萬元。楊某看判決書時發現判決認定自己發展下線100餘名,其中部分人是被重覆計算的,還有一些人她根本不認識,也不是她發展的。於是她提出上訴,無錫市檢察院迅速展開調查,提審楊某,並詳細瞭解她的情況。通過補充調查證據,該院促使二審法院對楊某進行改判,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,罰金降低為8萬元。
  “根據辦案中的新問題,我們還將繼續細化圖表,力爭做得更完善,更貼近工作實際。”該院公訴處副處長徐衛兵說。  (原標題:“樹形圖”理順辦案流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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